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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花炮连锁有限公司
上栗县桐木镇荆坪村荆坪小学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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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萍乡市安委会对上栗有关乡镇、部分花炮企业的处理结果,给县、乡两级和广大花炮企业敲响了“警钟”。为了坚决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上栗县针对部分企业在生产旺季忙于赶进度、重生产、轻管理等乱像,对全县所有烟花爆竹企业实施了“紧急叫停”,并迅速出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规范,全力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态势平稳。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上栗县坚持“问题导向”,在企业功能分区、厂容厂貌、企业“四防”、电器安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工房库房清理处置、废弃物处置、信息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等9个方面,出台30余项标准化建设规程。
企业功能分区要求
1.根据危险程度进行分区规划,分别设置办公生活区、生产区、药物总库区及成品总库区,并做到分区明显,有效隔离;
2.办公区应设置综合管理室、教育培训室、资料档案室(档案室落实专人管理保管档案),应配备电脑、电话、文件柜、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
3.建立好隐患排查、领导带班、流向登记、各类资质培训等各种制度,并上墙;
4.建立健全员工花名册、各类资质证件和培训记录、安全会议记录、企业隐患排查及治理记录、上级安全检查记录和各级有关文件等台账。
厂容厂貌要求
1.按要求进行绿化,清除厂内杂草;
2.生产区、库区内不应种植庄稼或蔬菜、养动物;
3.车间内外墙的粉刷平整光洁;
4.按规范要求设置密砌围墙或刺网围墙;
5.按要求设置厂门、厂牌、门卫室;
6.路面应按标准要求进行硬化;
7.妥善及时处置生产和生活垃圾,保持厂区卫生干净整洁。
企业四防要求
1.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屏障,防护屏障(高度、宽度、强度)应符合要求;
2.防雷装置安装及数量应符合要求;
3.静电装置安装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要求;
4.工库房四周及企业围墙四周应设置防火隔离带;
5.高位消防水池、消防水系及配套排水系统符合要求。
电器安装要求
电器安装应符合要求,电器线路采用电缆导管,开关、照明、电机应采用防爆装置;严禁私拉乱接用电,除主干线外,严禁使用架空线路。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排查隐患,并将隐患整改实行台账登记,及时登录省局隐患排查系统并录入自查隐患,一般隐患由车间负责人督促当即整改,专职安全员监督实施,重大隐患由安全副厂长负责,报请厂长批准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验收、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
2.门卫制度:安装门禁系统,职工进出厂门实行登记,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禁止任何火源进入,要有专人值守,认真保管进入人员寄存的有关物品。负责查验进出物资,物资出厂须查验出厂凭证、手续或有关票据,否则,严禁放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立即向安全生产部门或厂值班人员、领导甚至厂长(经理)报告。
3.领导带班制度:每日安排一个领导带班,并制定值班表张贴于办公室,带班领导负责当日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
4.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制度: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损坏或不能使用的要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并建立检查、维修、保养清单等台账。
5.教育培训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必须持有培训考核合格的资格证,并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实行执证上岗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要定期组织全员培训,并形成会议记录、培训记录、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和员工花名册等台账。
6.奖惩制度:设立奖惩公示栏,制定奖惩细则并上墙,形成奖惩记录档案。
7.职业病防治制度: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宣传培训档案、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悬挂、张贴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语;配备符合要求的劳保用品。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各工序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在相应岗位前面的墙上。
工库房清理处置要求
1.闲置多余工库房应拆除;
2.不得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扩改建工房;
3.不得未经许可规范擅自改变安全生产条件。
废弃物处置要求
1.应制定废弃物处理操作规程;
2.厂区排水系统中应设置相应的沉淀池,含药废水应先经多次沉淀或过滤,沉淀及过滤的沉渣应定期挖出销毁;
3.应收集和妥善处置危险性废弃物,严禁随意丢弃、倾倒危险性废弃物,当日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日处置。
安全文化建设要求
1.完善安全警示标识、标语,合理悬挂、竖贴;
2.经常性、制度化地开展全员宣传教育活动;
3.十条规定、五严禁六杜绝和厂区平面示意图合理设置在厂区入口合适位置;
4.完善隐患公示栏;
5.确立正确的、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形成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为了确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标准化建设基础工作落在实处,上栗县以乡镇为单位对企业实行分片包干,由驻厂干部对照标准逐条逐项指导企业整改。各生产企业法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从厂区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工房库房逐一审查,坚决做到不留一处垃圾、不留一根杂草、不留一处隐患。
同时,坚决执行“先停后改、达标生产”要求,严令隐患突出企业停产整改,确保企业隐患排查不彻底不予以开工生产、门禁制度不落实不予开工生产、安全管理差不予开工生产、安全生产基础差予开工生产;对整改完成的企业,坚决做到“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字”,由乡镇审核后报花炮局备案,再予开工复查。凡随意降低标准要求、伪造记录档案、整改不到位擅自开工复产、把关验收不到位予以开工复产的,一经发现,坚决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