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岁末年初,烟花爆竹企业因忙于赶定单、抓产量,往往容易忽视安全管理。为切实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花炮行业平安平稳,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省、市、县有关会议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春节前后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停产时限的落实
1.全县引火线、黑火药生产企业:2017年1月15日(即阴历2016年12月18日)所有工序必须停产。
2.全县烟花爆竹、礼花弹生产企业:2017年1月20日(即阴历2016年12月23日)所有工序必须停产。
二、严格监管,全面执行停产期间安全管理措施
1.指导、督促烟花企业、黑火药企业做到及时消化亮珠、黑火药、内筒、引火线等带药成品、半成品。做到春节放假前“零库存”或少库存。
2.指导、督促有药工房、库房做到“三个到位”。即:本局卫生清理清扫到位、成品半成品入库到位、花炮垃圾和废弃物品处置到位,切实消除因药尘等带来的安全隐患。
3.指导、督促零售网点必须坚持“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住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
4.指导、督促企业围墙内外可燃物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及厂区杂草杂物清理到位。同时要对厂区内电路、电器、电开关及电闸进行检查,做到截断电路,检修线路、关闭总闸。
5.指导、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在春节放假期间落实厂区负责人和专职人员共同值班值守,并建立健全值班值守记录制度。坚决杜绝放假期间厂区无人管理现象;同时加强安全教育,严禁外来人员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厂区,做好厂区防火、防盗工作;严禁任何人在厂区扫坟祭祖时焚香秉烛、烧纸钱、燃放鞭炮、烟花。
三、盯紧看牢,确保春节期间四类突出问题万无一失
(一)非法生产。各乡镇的专门打非队伍要对辖区开展地毯式巡查,对“三老三地一校”(老基地、老祠堂、老民宅;县、乡政府和村委会所在地、学校所在地)重点地域做到巡查工作纵横到位。要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决不让非法生产回潮、抬头和死灰复燃。
(二)带病生产。对屡查屡犯的企业,坚持跟踪督办和再次巡查制,加大检查频次,严防企业明停暗产和违规生产,使其在重压下改变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
(三)顶风生产。坚决查处已下达督办书对着干,我行我素的企业;证照过期,全工序作业的企业;隐患未消除,未经批复擅自生产的企业。一经发现,一律采取吊、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法人代表实施治安拘留。
(四)超能生产。坚决查处超药量、超人员、超许可范围、超能力生产的“四超”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无条件停产整顿。
四、严明纪律,节后复产工作务必做到规范有序
(一)严格程序。2017年2月8日(即阴历2017年1月12日)各企业依程序开始申请复产验收。县花炮安监局负责对烟花企业、黑火药企业、礼花弹企业和引火线企业进行复产验收,乡镇负责对辖区内爆竹企业进行复产验收。
(二)严格条件。各乡镇花炮办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复产条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复产,坚持做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六个不准。”:安全许可证过期延期换证的不得生产;“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的不得生产;产品滞销,库存产品已接近或达到成品总库核定储量的不得生产;爆竹生产未使用自动装药机和带药插引的不得生产;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未消除的不得生产;没有应用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张贴产品流向标识的,不得生产。
(三)严格组织。各乡镇花炮办要认真做好复产准备工作,复产前做到“四个一”。即:乡镇组织一次企业负责人大会,企业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召开一次全厂职工安全工作会议,组织一次全厂职工安全培训。
消息来源:上栗县焰花鞭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